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一把美麗的刀

繼SWISS的Spring鍋子後,再次入手了關孫六的鋼刀,兩者都是一體成型且耐用耐操。原本應該是沒機會與它結緣的,但因為另一把名刀的木製握把壞了,又一直懶得拿去修理(有空去買一把新的卻沒控拿去修,根本是藉口),就讓他趁虛而入了。


其實很多人可能對於一把刀好幾千元下不了手(不是豪宅買回家擺飾又不常下廚的人),但再想想一個不耐用的3C產品都要上萬元,實在沒理由對這樣一把可以用一輩子的刀下不了手。


2012年7月20日 星期五

修與不修??一般人的兩難

常言道:「捨得、捨得,有捨才有得」但難就難在如何取捨。最近幫小朋友公司處理一台電腦,以現在電腦的便宜早已經可以把整台電腦看成一個電器,依現在產業界的經濟思考模式都是把東西的成本壓到最低,當然零件用料常以堪用個2-3年而已,但偏偏台灣是個電子代工大國,很多人都經歷了那種電腦是奢侈品連零件都「貴嵩嵩」的年代,所以對於桌上型電腦很多人都還停留在DIY時期的想法,所以很多人的經驗法則就不容易隨著時代而改變。

幾個月前有人電視壞了而且是SONY的40吋LCD電視,問我是換新的划算還是修理划算?當然依我的作法並不會直接給答案,因為每個人可能都有他的特殊需求而沒說出來。但如果是以我得到訊息,當初一台LCD TV買的時將近6萬,因為過保固維修需要13000,但以目前SONY同等級 LED TV只要25000,也就是說如果換新電視還要多花25000-13000=一萬二。如果以10年或20年前的經驗當然是以修理為優先,但以現在經驗考量,電子產品的技術日新月異,LED面板比LCD面板省電一半,產生的廢熱也少一半相對在夏天也省了冷氣的電費,尤其解析度更是從 HiHD再升級到 FullHD,但風險還是有的,現在電子產品越來越不耐用所以買新產品也可能很快就故障,這就是一般人陷於兩難的狀態,最後對方選擇修理也是合理的,因為以一般液晶電視大部分人還是把它當傳統電視用而忘了他也是一台電腦螢幕,以單純的看電視而言修理還是有價值的。

說到特殊需求,上個月有人想組電腦而找我討論,在討論的的過程中我發現以他要求的硬體規格條件倒不如多好個2000元買筆電又方便又好處理,搞到最後是他想把買筆電的機會留下來買 MAC Book Air 以免被女朋友念而想用借屍還魂的方式把桌上型電腦機殼內全換新就不會被發現。所以常常特殊需求也是取捨的考量條件之一,之前我自己就是在取捨的條件下苦等兩年才買新電視。而且最近也因為平板電腦還達不到自己需求的條件而遲遲未下手。

取捨說來容易也很難,考量的條件很多還牽涉到每個當事人的個性問題、面子問題。年紀更是個問題,當年是學生手頭緊(好羨慕現在的學生超有錢,像高鐵或很多店為了賺這些有錢學生的錢還特地推出學生優惠)要組台電腦總要能用整個大學4年,買台386用到大三大四還得努力的為他微調升級讓他跑得比學弟的486還要有效率。但隨著時代改變當初一台386的價錢可以買2-3台筆電,自然現在如果當學生自然不必跟以前那樣刻苦,所以很多老人的「想當年.....」根本沒任何參考價值。所以早在好幾年前我買電腦早已不是一個零件一個零件一個店家一個店家詢價了,直接上網依自己需求選好搭配零件看好行情,搞清楚每家廠商保固與服務,找個店家談好價錢順便做個簡單測試(電子產品的品管特性只要通電後能穩定用個幾年沒問題,不穩定也修不好了)就帶回家了。偏偏碰到有人在那裡東家買一件、西家買一件卻還計較個幾十元價差總為他們捏把冷汗或羨慕他們時間真多,我老了,人生不該浪費在這些事上。

其實東西壞了該不該修除了取捨以外還得考量自己的知識經濟能力,何謂「知識經濟能力」?當你去看醫生而醫生告訴你只要回家喝水多休息卻收你高價診察費就是知識經濟能力。差別在你不懂而醫生懂,你不懂就應該花錢找人幫忙付出代價,而這些代價絕對比你去買一堆專業書籍在花上好多時間研究後確定你只要多喝水休息划算多了。

電子產品如果拆開來就會發現,就算是不同功能產品裡面的零件很多也是大同小異,但絕不會有人願意花時間去重複使用這些零件,因為那得花相當大的經濟知識能力才辦得到,所以相對而言只要花錢就能解決的事都不算是大事,該花則花。但也許有人看過我對故障的電子產品大卸八塊後讓他重生並賦予新生命,如果以同樣標準去要求任何人就相當不公平了,你如何以這種標準去要求一個每天工作到筋疲力盡的人能擁有多才多藝,而且那對於花時間與心力去吸收眾多知識的人也不公平,所以更不能說:「這你會,對你很簡單,所以交給你做」這也就是為何很多會電腦的人絕不幫人組電腦的原因。

 如果你不會就乾脆的承認吧,否則碰上我這種人絕對會被虧:「這麼簡單也不會......」我也絕對會笑你:「買了法拉利卻不會開,我開鐵牛車都跑得比你快,幹嘛浪費錢買法拉利」,知錯不一定要認錯但絕對要改錯,努力充實自己吧,不要讓自己在淪陷盡不知如何取捨的漩渦中。

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

我做夢一般分兩種,一種是普通的夢(夢過就算),一種是預知夢讓人十分討厭。預知夢並不是如電影演的一樣可以確切知道時間地點,只有當事情真正發生時會讓人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如果剛好記起來夢中景象頂多也只來得及把最後幾句台詞比當事人更快說出罷了,這種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感覺才是真正讓人討厭,尤其是一些並不想發生的事情就更不想讓他在夢中預先發生了。

最近天氣熱得要命讓家裡兩隻貓小姐也一副懶洋洋,老大除了睡覺時會來應付一下要摸摸,摩卡也不喜歡被摸摸抱抱,當然除了四腳朝天露肚肚睡大覺外也沒啥搞笑鏡頭,自然這裡的文章就少了。最近正想來寫些更枯燥無味的自我啟發文章,一是花了快四十年所體悟的生死價值心得,一是老子道德經的再次體會,不管是哪一種都讓人枯燥到想乾脆陪著兩隻貓小姐去躺地上露肚肚睡覺好了。

昨天剛好做了一個夢,內容很常很虛幻當然不是預知夢,所以只要好好享受夢中的歷險,站在鐵軌旁看著電聯車突然轉彎跑到自強號前面讓自強號攔腰撞上後飛天而起的衝擊力絕對比看 Hollywood 爆破電影還刺激,也因為知道一切是假的所以不會有啥感覺,突然夢跳躍到一個路口,路口一片黑暗但讓人很確實知道那邊躲著一個人,我叫他別躲了,一個身穿藍色襯衫的人站了起來,此時我竟然整個心跳加快,這是預知夢的開始,如果預知卻達不到預知的效果那不如不知,我很自然的想中斷這個夢,開始在夢中加上自我意識讓我手中多了滅火器,讓他向我衝過來,然後我就能醒過來(在夢中強制中斷的技巧還好我很早就會了)。眼睛一張開身體在夢中的感覺仍在,心臟依然不斷快速跳動,此時只要閉上眼睛就能再次回到夢中(但夢不一定能接續,終究已經加入自我意識,夢絕對會被更改),一邊睜著眼睛尋找床上是否有貓影(外力也能干擾夢),一邊等著心跳逐漸恢復後翻個身確認身後是否有東西,然後起床順便上個廁所,回床後一覺到天亮。

基本上我蠻贊同專家所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也證明過外物、聲音都能干擾夢甚至會構成夢的一部分, 更曾經想進一步控制夢卻失敗了而有好一陣子不會做夢。最後只能選擇去感受【夢】而尋找其規律性,其實我能做的也僅此而已,因為只要每次在夢中加入自我意識去控制它便會讓他中斷,然而當初光從夢中那種不可控制的狀態要進到能以旁觀者去享受【夢】也花去了我不少時間,最後付出的代價就是原本在童年很多的預知夢已經隨著年齡增長而變為稀少到現在好幾年才一次,但只要一有出現的跡象就將其消滅,對於此結果是得是失不重要,重要的是至少這結果是我要的就可以。

【夢】不是讓它在我們暫時離開現實時來控制我們,【夢】常常是一種本身的祈求,那就得讓它能實現才有意義,所以夢境絕對不是讓人們逃避現實的另一個世界,而是提醒在現實生活中迷失方向的人們再次看清前進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