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難怪這職業常會讓人看不起

最近社區發生了一個事件,但剛好牽涉到我一點所有權,所以讓我又從中看到『人性本惡』、『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人必先自輕而后人欺之』的相關驗證。這個故事起源是一個保全員為了討好住戶而未按照規定向住戶A(住戶A的車子超高)保證我的車位(機械車位)下方屬於建商沒人使用,推薦了住戶A跟我租車位,我們只是跟住戶A口頭確認他是否可以使用,在簽約後幾天才發現他的車超高(這是我們的不完美),但已簽約了我們想在下次他繳款時再跟他提醒。但事情總發生在你的輕忽,難怪大家都說惡魔總藏在細節中。

就在事情還來不及解決時,偏偏有個路人甲無聊去按了起降鈕,在長達30秒的升起時間裡又不按緊急停止鈕,直到車頂被樑柱撞凹了才把他降下來。案件就這樣發生了,住戶A報警備案、出險、修車,保險公司找上路人甲索賠,路人甲哭訴她很窮不願負擔賠償而找上保全員,原來在2個禮拜前已告落幕的案子在保全員惡劣的行為下準備開始橫生枝節。

前天晚上約7點多保全員打電話上來,通知「主委要求路人甲賠償一半,你們跟住戶A共同賠償一半」,我們以電話中說不清楚要求等相關人員聚齊了再一起討論。8點我們下樓準備出門散步,保全員急著要我們出錢了事,我很清楚告知我們一切照合約照社區停車辦法辦,我們不怕,他卻急著跳腳說他很怕開始扯『我又沒拿好處.....』,我搞不清楚他在怕啥,跟他說人找齊了再說就出門去。

晚上10點又來電說「主委現在管理室,你們有啥咪話要說...」我沒話可說啊,但感覺上讓人不舒服,好像問犯人還有啥要辯解一樣,因為住戶A也還沒回家(事後聽說人在宜蘭,管理員要他快回來解決)所以我們等住戶A回來再討論。

晚上11點住戶A回來了,管理員通知我們下樓,下樓後我沒看到主委,管理員正要求住戶A花錢了事。我要求先搞清楚狀況,這個會是誰召開的(主委勒?),管理員才承認是他要開的(第一條罪假藉主委名義),我要求他說明我為何要賠償,管理員得意的說「因為你違反管委會的停車辦法...」,我出示合約並請他出示停車管理辦法看哪裡違法,管理員開始迴避「我不管這塊,辦法在早班那邊....」,搞到最後我跟住戶A確認了一些事情,才發現原來都是管理員搞的鬼,所以當他聽說早上保險公司要提告,路人甲準備反制讓他嚇到了。管理員犯了以下的錯:
  • 越權,也許他真的沒拿啥好處,卻隨便對住戶A做保證
  • 假藉主委名義開會,甚至利用電話想挑撥我跟主委,還好我沒亂質問主委,不然多個受害者
  • 他自己犯的錯,卻要我跟住戶A認錯賠償,缺少認錯的勇氣
  • 也許他真的需要幫忙,卻不願直說,以陷害他人的方式想私下解決,還牽拖早班恐嚇他會有事,要我們賠償
反正到此,我跟住戶A應該都認為交給正常程序去處理,我也準備好相關證據以備不時之需,更有一股氣不過想控告管理員的想法,讓他直接有事,而不必怕有事。其實第一時間得之路人甲是犯人時,我們直覺就是他很可憐,是否有能幫忙的地方或意思一下。反正原來準備好的,但有這樣的狀況,反而覺得他們很可悲,就像路邊一條受傷的狗,你想帶他去療傷,他卻準備反咬你一口,所以我也越來越不直接去可憐他們,寧可去幫助更有勇氣願意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

其實管理員這個職業並不可恥,雖然以前有同學曾以他父親是管理員而不願談到他父親,更有朋友因為管理室廁所是管理員經常使用而捨近求遠不願使用。我一直都覺得這是一種很嚴重的歧視,但其實經常聽到我我自己碰到,更多的管理員不懂自愛看輕自己,更有捲款潛逃的。也許這也坐實了那些人為何如此看不起管理員的心態。

其實我氣過後也會就事論事,一個人如果越"沒有"就越想保護目前利益,所以去歧視他或恨他根本毫無意義,更不需要拿他們的過錯來逞罰自己,但如果上法院更要將事實闡述清楚,釐清責任,讓他們為自己所犯的錯負責。也許他們就算他們不會改不認錯,那也無所謂,更重要的是我們做了應做的事的,在下一代的面前抬頭挺胸。

試想像保全員這樣的父親能教育出哪種孩子,也許他的做牛做碼能教育出工程師、博士,但如果他的行為如此隨便,他的兒女在心中並不會真心去看得起他。而且有如此父母的小孩在碰到無法解決的挫折就會拿父母的行當逃避開使墮落。這就是我不願意自己心愛的小孩出世到人世間,看到他們無法做堅強的自己,會讓我趕到心疼。